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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资料来源:      日期:2018年03月23日 10:55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85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校政秘201819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土木建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 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

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招生小组指导下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综合面试。

复试分数线及人数确定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应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1.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2.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为11.2

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1. 复试报到

第一志愿达线考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调剂考生需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及时回复由学校研招办发送的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

接到学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确认并按时到校报到,提交有关材料并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1)报到时间: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调剂考生于3278:00-17:00报到

(2)报到地点:求是楼(土木建筑学院)一楼大厅。

(3)联系人:张经双、吴华峰。

(4)联系方式:0554-660169113955431586(张)13655545292(吴)。

2. 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填写完善盖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4)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 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以及考生本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如各类获奖材料等)。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后,学院留存《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原件以便归档,其他材料按复试名单编号,复试前统一交送至研招办复审、留存备查。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323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研招办提出申请。

五、复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1. 笔试

(1) 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科目

适用专业

时间

地点

1. 土力学

2.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3. 建筑环境学

4. 传热学

(以上任选一门)

土木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328号上午8:00-10:00

天工203

天工205

天工303

天工304

1. 弹性力学

2. 理论力学

3.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以上任选一门)

工程力学

(2) 英语水平测试

适用专业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土木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听力、阅读、翻译、作文等

328号上午10:10-11:40

天工203

天工205

天工303

天工304

(3)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笔试科目

适用范围

时间

地点

土木工程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除工程力学之外的其他专业)

327晚上18:00~21:00

求是楼

201会议室

土木工程施工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2. 综合面试

(1) 面试时间:2017328日下午13:00-20:30

(2) 面试地点:求是楼(土木建筑学院)二楼

(3) 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自我介绍、提问)专业知识面试学科基础知识、实验技能和专业知识

(4) 面试方式:根据专业分组进行,采取逐一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可在求是楼南227教室和南235教室等待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将在面试前由本组秘书告知。

(5) 推免生和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已参加过复试的,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 复试要认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学院公布复试结果。复试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 体检及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在学院报到后,到校医院缴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学校另行通知。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心理测试具体安排待确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4. 破格要求

按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要求办理。

5. 考试总成绩计算

(1)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0.4+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3

(2)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0.4

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确定拟录取类别。

有关要求

1. 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相近专业调剂;一级学科生源充足,二级学科生源不足,应在一级学科内调整;相同学科学术学位生源充足,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应从本学科学术学位中调剂。

(2)校外调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校内没有相关生源的专业,可接收校外调剂。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综合情况,综合考虑初试分数、原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的调剂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 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3. 录取

按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校外调剂考生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拟录取名单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咨询、申诉及监督

1. 学校咨询、申诉及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4-6668461(监察处);0554-6668749(研招办)。

邮箱:jchc@aust.edu.cn(监察处);yjszb@aust.edu.cn (研招办)。

2. 学院咨询、申诉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4-66016916668528

邮箱:tmyjs@aust.edu.cn

申诉及监督电话0554-66686930554-6633833

邮箱:tmx@aust.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邮编:232001

 

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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