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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业培养方案

资料来源:      日期:2019年09月10日 16:00     浏览量:

 

专业代码  0807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接受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建筑意图的能力以及较强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相关知识;    

.通过合理设置的专业课学习与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毕业生能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等领域工程技术、管理和教学工作,并初步具有从事建筑学及其相关学科科学研究与开发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设计系列课程。    

主要课程: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原理、素描、水彩及水粉、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力学和建筑结构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素描实习、色彩实习、测绘实习、构造实习、室内设计、规划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至少应修满237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79 学分,实践环节58 学分(含素质拓展环节4学分)。      

六、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5年,修业年限为4-7年;授予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