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具体职责
(一)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2.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学时(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量折算)。
3.每学年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4.每学年在CN期刊上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
5.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
6.聘期内主编或参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7.聘期内主持科研项目1项以上,科研经费到账10万元以上。
8.每学年申报发明专利1项(硕士生导师),人文、公共基础学科副教授不作要求,但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增加10%。
(二)五至七级岗位具体职责
1.五级岗位
(1)积极参与本学科建设发展,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研究生。
(3)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4)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5)聘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纵向科研经费到账10万元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20万元以上;
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三等奖前四名);
④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⑤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二名);
⑥其他经认定的条件。
2.六级岗位
(1)积极参与本学科建设发展,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2)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研究生。
(3)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4)聘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纵向科研经费到账5万元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15万元以上;
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三等奖前五名);或者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
④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⑤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六名)、三等奖(前三名);
⑥其他经认定的条件。
3.七级岗位
(1)积极参与本学科建设发展,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2)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研究生。
(3)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4)聘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纵向科研经费到账2万元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10万元以上;
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三等奖前六名);或者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④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⑤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一等奖前九名)、二等奖(前八名)、三等奖(前四名);
⑥其他经认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