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学院讲师八至十级岗位具体职责
(一)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2.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学时(公共课教师400,均为折算工作量)。
3.每学年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4.聘期内在CN期刊上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
5.聘期内参与科研项目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
(二)八至十级岗位具体职责
1.八级岗位
(1)参与本学科建设发展,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2)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3)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4)聘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纵向科研经费到账1万元以上;
②获二类科研奖励;或者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以上(前十名),二等奖(前七名),三等奖(前五名);或者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鉴定证书(前五名);
③在二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④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二等奖前十名)、三等奖(前六名);或者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一等奖;
⑤其他经认定的条件。
2.九级岗位
(1)参与本学科建设发展,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2)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3)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4)聘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纵向科研经费到账1万元以上;
②获二类科研奖励;或者获三类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三等奖前七名);或者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鉴定证书(前七名);
③在二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④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二等奖前十二名)、三等奖(前八名);或者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二等奖;
⑤其他经认定的条件。
3.十级岗位
(1)参与本学科建设发展,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2)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3)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4)聘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纵向科研经费到账1万元以上;
②获三类科研奖励;或者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鉴定证书(前九名);
③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④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三等奖前十名);或者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三等奖;
⑤其他经认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