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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资料来源:      日期:2016年04月13日 15:36     浏览量:

为做好2016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按照《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究生〔2016〕16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严格贯彻执行《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究生〔2016〕16号)文件,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对考核环节进行监督,在复试工作中对考生既要全面考察,又要有所侧重,应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做好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专业复试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纪检委员名单,具体成员如下:

1. 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马芹永  盛  真

成  员:庞建勇  荣传新  丁志强  吴秉江  宗  琦  姚直书

2. 土木工程学科复试小组

组  长:马芹永

成  员:徐  颖  经来旺  庞建勇  宗  琦  姚直书  荣传新

秘  书:张经双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

组  长:盛  真  

成  员:丁志强  马芹永  荣传新  吴秉江  庞建勇  雷小磊

秘  书:荣传新(党委纪检委员)  雷小磊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工作包括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复试成绩中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各占50%。

1. 导师考核

满分100分,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时,对整个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记录表见附件1。由导师将考试试卷或面试过程记录表密封交至学院。若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不能参加复试,可以全权委托本学科其他博士生导师代为对考生进行复试。

2. 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1)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2)创新意识及能力;

(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前期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和科研素质;

(5)外国语能力;

(6)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其中,(1)至(5)由土木工程学科复试小组负责考核,(6)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程序:

① 考生自我介绍,要求每位考生以Powerpoint (PPT)的形式汇报自己的主要学习工作情况、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等,重点汇报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获奖情况,报告时间限制在20分钟之内;

② 英语测试,包括口语、阅读与翻译;

③ 专业知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作答;

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要求: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且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进行录像记录,记录表见附件2。

3. 体检

参加复试考生均应参加体检,考生复试报到时,在招生学院领取“体检表”,并持“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交回招生学院。

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3)参与科研、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等;

(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

5考生自我评价材料。

面试结束后,各类证书原件由面试小组返还考生。

5. 其它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复试合格线

导师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初始总成绩/3)*0.6+(复试成绩/2)*0.4

六、时间安排

土木工程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所列。

序号

环节

时 间

地 点

1

报到

4月12日

土木建筑学院报到处: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2

复试

4月19日下午2:00

综合素质考核在土木建筑学院二楼会议室;

导师考核请考生与导师自行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4月19日上午11:30前交至学院)。

3

材料上报

4月20日

研究生院

七、录取

(1)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我院考生的复试情况,在复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人,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的当年招生指标。

(3)没有合格生源(含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可在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剂优先在当年有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中进行。经报考导师、考生同意后,由接收导师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提交《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3)。调剂只允许在原报考专业中进行。

(4)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在本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复试、录取资格。

八、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

(2)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学校或学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九、相关事宜咨询单位联系方式

土木建筑学院:0554-6601691,tmxy@aust.edu.cn

地址:安徽淮南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张经双 收(邮编232001);

张经双:13955431586。

十、申诉单位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0554-6668749,yjszb@aust.edu.cn;安徽淮南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邮编232001)。

(2)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举报电话:0554-6668952)。

 

 

                                         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土木建筑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