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土木建筑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2]1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的工作原则。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不少于9人的奇数组成。其中导师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应不低于2/3比例。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定向、委培、档案不在学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三、发放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二)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四)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五)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一)至(四)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A类)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排名第一,下同);
2.获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授权国际或国内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第二;
3.参加二类项目(排名前三);或获国家级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奖励,其中一等奖前八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可推荐各类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的部门、行业协会设立的科学技术成果奖(含社会科学类奖)降低一个等级处理;
4.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第一或第二;
5.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获国家级奖励(不含其他单项奖、优胜奖、参赛奖等),排名第一;
6.主持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主持国家级、省级自主创业基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成果,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一)至(四)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或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第二;
2.获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获批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或第二;
3.参加学科竞赛或体育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参加四类及以上项目(排名前三);或获省部级奖励,或取得的成果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成果鉴定;
5.出版学术著作(包括专著、译著)或规划教材等,个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
6.主持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其它能证明本人具有显著科研能力或突出发展潜力的其他事项。
上述成果均需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署名单位,并提供原件(期刊、著作、批文、证书、合同、业绩、收录证明等)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所有期刊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以检索证明及分区证明为准。所有成果获得日期为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五、评选标准
(一)计算公式
一年级硕士,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成绩及复试情况特别优秀,且本科阶段取得过突出成绩者,可以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时侧重其“发展潜力突出”,可参考入学成绩、本科期间突出表现等倾向于优质生源考生。
二年级硕士总分=德育分*10%+学位课平均分*50%+科研综合能力得分*40%;
三年级硕士总分=德育分*10%+学位课平均分*30%+科研综合能力得分*60%。
博士研究生总分=德育分*10%+学位课平均分*30%+科研综合能力得分*60%。
(二)计算依据
德育分为100分,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确定。学位课平均分以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科研综合能力得分根据附件1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确定。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报名(9月18日前完成)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成果统计表》,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送交至求是楼南209办公室。
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制,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更改单元格大小;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情况。
2.《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研究成果汇总表》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表中所列事项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同报送,其中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凡是被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3.新入学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初试及复试成绩特别优秀,且本科阶段取得突出成绩者,可以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学院初评(9月28日前完成)
学院评审委员严格负责对申请者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4.超过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
5.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
6.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因私出国或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
初审合格以后,学院评审委员严格按照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对研究生成果进行计分,并对申请者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然后确定获奖的初步名单。将研究生名单、学术研究成果等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连同推荐获奖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和公示(10月14日之前完成)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咨询及投诉方式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组提请裁决。
咨询及投诉电话:0554-6601691 13866646453
咨询及投诉邮箱:tmyjs@aust.edu.cn
附件:1.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2.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
土木建筑学院
2022年9月14日
附件2: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下载.rar
附件1: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9.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