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建筑设计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道德文化修养和科学素质,较强的学习与交流能力;具有坚实的景观学理论基础,较深入地掌握景观设计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现代专业技术;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一定创新意识,学生毕业后,能从事城市景观环境规划与设计、景观建筑设计、传统园林与建筑保护设计、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度假区规划与设计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景观工程技术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景观建筑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接受景观规划、设计的基本训练,掌握景观设计、景观规划、教学及相关研究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通过四年的培养,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景观建筑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景观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法表达设计意图以及计算机图形、数据处理的基本技能,具备建筑、景观设计及施工、管理的能力。
3.熟悉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掌握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景观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熟悉景观建筑材料的性能,并会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能力。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景观学
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建筑画技法、设计基础、景观规划设计原理、景观规划设计、场地规划与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园林树木学、中外园林史、景观生态学、景观学概论、景观建筑设计与构造、城市详细规划、景观CAD、建筑法规等。
五、学时安排
本专业统一开设必修课1888学时,选修课608学时。
六、 学分要求
本专业四年修满190学分准予毕业,其中必修课(含实践性环节)152学分,占80%,选修课38学分,占20%。